雙通合併與天價裁罰,高通如何擾動全球科技生態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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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IC設計龍頭高通公司新聞特別多,其中有兩件事特別重要,第一是博通計畫合併高通,此合併案若完成,將造成全球半導體產業生態的巨大衝擊;另一個則是高通與大客戶蘋果的官司訴訟,還有被中、韓、台及歐盟等國裁定繳交總計超過千億元的天價罰款,後續發展也會對全球及台灣產業都造成巨大影響。

先談博通併購高通的事件。

去年十一月,博通提出以每股70美元、總額高達1300億美元收購高通,隨後十二月又提出十一名董事名單,想進一步控制高通董事會;至於高通也採取一連串反制動作,包括董事會也給股東一封公開信,以估值過低拒絕收購,並且否決博通的董事名單,並且策動客戶小米、Oppo、Vivo及聯想等宣布晶片採購合作備忘錄,還發表對雙通合併的憂慮。

博通購高通:雙通一旦合併成真,將對半導體與科技業造成明顯衝擊

雙通一旦合併成真,規模將僅次於英特爾及三星,是全球第三大半導體公司,營收也是聯發科的4.5倍。此外由於高通是通訊消費端龍頭,博通則在網通企業端獨霸,合併後不僅互補性強,更有形成市場壟斷的機會,不只對半導體同業形成重大威脅,也會對科技業生態造成明顯衝擊。

例如,對於需要採購許多半導體零件的企業來說,就很不願見到雙通合併。而且,博通執行長陳福陽曾私下表示,他有信心解決高通和蘋果的官司,未來若高通由與蘋果關係較佳的博通來主導,將有助於改善高通與蘋果的關係,但如此又衝擊到與蘋果競爭的Google、微軟等大廠,他們必然更樂見一個獨立運作的高通,可以在5G新技術上與更多客戶合作。

至於對手機晶片產業的衝擊,則有短多長空的疑慮。由於博通與高通的產品策略不同,博通較常採取的是「不收授權金、但拉高售價」為主,至於高通則習於用「高權利金綁住手機客戶、但晶片價格有彈性」的政策,因此,若博通主導高通後,短期內手機晶片應不致再殺低,對於近來飽受晶片低毛利的聯發科可能有幫助,但長線很可能因消費端與企業端的雙重壟斷,形成競爭者更大的壓力。

雙通的合併,可以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影響不可謂不大。不過,博通的敵意併購策略,目前佔了一個很大的優勢,原因是博通在2015年與安華高(Avago)合併後股價大漲一倍,讓股東賺到大錢,如今博通有意收購高通,這三年來股價幾乎沒賺到的高通股東,心裡當然抱著很高的期待。

從股東結構來看,持有高通的法人股東有25%與博通重疊,而這25%的股東又占高通四成股權,也就是說,在過去三年,很多股東同時壓注在博通與高通,但得到的結果卻截然不同,沒有在高通賺到錢的股東,顯然更支持博通入主後可能帶來的轉機。

不過,不管雙通最後到底併不併,企業永遠都要做好自己的供應商策略。這一點,蘋果就是箇中高手,永遠都會認真培養第二個供應商,例如即使英特爾手機晶片沒那麼強,仍要策略性將部分訂單給英特爾,以免完全被高通主宰,另外思科在網通晶片極度仰賴博通,但也要分部分訂單給聯發科試試。過去台灣產業界很少思考這種嚴肅且重要的議題,有勇氣做這種努力的CEO也不多,值得未來警惕與加強。

高通不公平競爭的裁罰與訴訟:台灣政府給高通可趁之機

至於高通第二件大事,則是近來世界各國相繼針對高通的不公平競爭所進行的裁罰與訴訟。事實上,從三年前開始,高通就面臨中、韓、台等國政府的處罰,去年初連美國自家的FTC(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都向加州法院遞狀控告高通從事市場壟斷行為,另外高通還被自己最大客戶蘋果告上法院,顯示高通採取的產業壟斷與不公平競爭行為,早就引起產業及政府部門的不滿與反制。

1月24日,國際上針對高通的裁罰又有最新進展,歐盟執委會經過多年調查也公布結果,由於高通付錢給客戶並要求獨家採用其產品,以此做為打擊競爭對手的手段,因此決定對高通開罰 9.97 億歐元 (約合新台幣363億元),這個金額又比先前各國政府的罰金要高出甚多,加計中、韓、台等國的罰金已超過新台幣千億元。

世界各國針對高通的裁罰,都指向一個具體事實,就是高通不合理的專利授權方式。由於高通掌握了關鍵零件的手機晶片,因此高通要求手機廠若不簽署授權契約、就不供應晶片,也就是所謂的「No license, no chips」。手機商沒有晶片就無法出貨,最後只能被迫簽下不公平合約。

而且,最引起業界詬病的是,高通是向營業額更大的手機廠商收錢,要求手機商繳交整支手機售價的3%至5%,做為專利費用總額,但是卻拒絕讓晶片廠商取得授權,以此綁住手機客戶,也違反半導體產業競爭的「公平、合理暨非歧視性」的授權承諾(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

可是,當全世界都要求高通停止這種不公平的競爭手段時,中、韓兩國更先後完成裁罰動作,但唯獨台灣卻陷入民間意見分歧、甚至官方都跳出來反對公平會的混亂情況。

不僅部分業界人士出來為高通緩頰,更令人驚訝的是經濟部還跳出來槓上公平會,發表不應重罰高通,擔憂因此影響高通與台灣產業界的合作,有些專家也附和「台灣市場小、需要高通訂單與合作,不可能像中國有談判籌碼」等因素,做為台灣應該放高通一馬的理由。

高通在繳交罰款的期限日,提出不要一次付清,改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交,但事實上,高通目前現金約有378億美元,是此次台灣公平會處罰7.8億美元的五十倍,高通富可敵國,顯然不是沒有錢繳,而是採取拖延戰術。

如今公平會在眾多壓力下,也允許高通分五年六十期繳完,只是很可惜的是,台灣政府的威信也在這種自亂陣腳中一敗塗地,未來產業界如何能夠與高通進行對等合作,恐怕也不無疑問。

台灣或許是政治上的小國,但絕對是科技的大國,在全球科技版圖中,台灣是許多列強的合作夥伴,即使近幾年南韓、大陸崛起,但台灣仍在眾多科技領域具備關鍵地位,包括高通等大廠也都是基於商業需求而與台灣合作,我們不需把自己看扁,也不應該自毀立場,尤其是政府部門缺乏協調、各彈各個調的狀況,對於擁有高科技實力的台灣來說,實在是一件既難堪丟臉但又不得不承認的事實。

高通新聞事件演變至今,也讓大家更清楚地看到,台灣因為本位主義與缺乏共識,就算是原本一件正確的事,最後也會演變到不倫不類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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