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應該要有更多產業整併

文章目錄

經濟/產業整併 轉型升級的當務之急

2015-12-26 02:17 經濟日報 社論

近來有關陸資來台收購企業的新聞相當多,也引起台灣藍綠兩方的爭辯不休,立法院更決議,現階段政府不得開放陸資投資 IC 設計業,至於大陸紫光擬收購矽品等三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廠,則應嚴審並在明年 520 後再做決定。一場攸關台灣開放鬆綁及產業競爭力的討論,再度成為政治考量下的祭品。

不過,即使陸資來台投資 IC 設計業的政策已幾近關門,但台灣產業嚴峻的挑戰依然持續,尤其是產業面臨重大變革,整併仍然是轉型升級過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因為只要觀察台灣每個電子產業分項,都還存在著許多同性質的企業,大家重覆做一樣的事,也都在成熟市場中激烈地廝殺,若能夠透過整併,形成幾家強大的企業,對台灣產業的健康發展一定大有幫助。

整併對產業還有更積極的意義。過去台灣最強的就是專業分工,在每個技術與元件的分工中都做得很好,但是面對未來大智移雲(大數據、智能、移動及雲端)的趨勢,各種軟硬體技術的跨界整合成為關鍵競爭力來源,只有加快產業整併,才能發揮出更強大的整合力量。事實上,台灣的人才和資金都很有限,產業政策不可能以大國為師,什麼事情都想做,如今面臨巨大挑戰,更應該用減法來重整聚焦。重覆的事情不做,不夠創新的不做,附加價值不高的不做,如此才能將資源釋出,朝更創新的領域躍進。此外,在企業整併過程中,民間若無法順利推動,政府公權力往往扮演關鍵要角,過去日、韓政府就有不少案例。2012 年,日本政府促成三家面板業者整併為日本顯示器(Japan Display)公司,更早的 1997 年亞洲金融風暴後,韓國政府更以公權力介入,要求大財團減少多角化投資,每個產業只留下兩、三家企業,也促成了日後韓國產業在半導體、家電及汽車等領域的快速發展。

可惜的是,對照台灣的政治氣候,不僅政府無力主導產業整併,又要限制企業進行國際結盟與收購,在最近討論陸資來台時,甚至還有人說,台灣企業被收購或入股,是因為競爭力不好才要如此做,甚至覺得企業被收購了,就意味著認輸了、失敗了。其實,買賣沒有輸家、贏家之分,能夠為企業找到國際結盟對象,絕對比單打獨鬥要強得多,社會上普遍存在許多錯誤觀念,才導致台灣在整併行動上一直受阻。

此外,政府目前在併購法規上也有諸多限制,例如若被收購一方還沒有獲利,就要求收購方一定要用現金買,不能用股票來換股,過去這種規定是為了防止有人會利用這種收購方式讓小公司夾帶上市,但這種從防弊的想法來設計的規範,卻成為企業整併的阻礙,因應產業發展新趨勢,法規必須調整。

事實上,企業透過收購補強本身的不足,已是歐美企業習以為常的作法。美國柏克萊大學教授 Henry Chesbrough,就曾提出一個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的觀念,意即企業不一定要從頭開始做研發,透過併購去外面買好的專利與技術,對公司的轉型與升級會有更大的幫助。這種開放式創新的概念,對大公司來說更顯重要,因為 CEO 要為每季的業績負責,必然把資源放在主力業務,很難分出心力做研發創新,所以透過併購小型新創公司,來增強本身創新能量的不足。因此,透過收購來推動企業進一步發展,也就是所謂的購發(Acquire & Development),有時候會比內部的研發(R&D)來得更快速有效。正因為許多歐美企業都朝開放式創新的方向走,才讓跨國併購如此興盛,而創業家因為有這種機制,也就不一定只有股票掛牌上市的選擇,如此也會促成社會上更多創新創業的活動,產業轉型升級自然更為順暢,這也是值得台灣借鏡之處。

error: 歡迎直接轉貼本文網址
回到頂端